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2016年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7-21 [内容纠错]
深人社发〔2016〕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关于路桥和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8〕52号)、《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深人发〔2008〕106号)、《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9〕8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深圳市2016年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笔试(以下称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行确认和网上交费的方式,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完成,报名阶段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10时至8月16日17时(24小时开通)。2016年8月16日17时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报考人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4),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2.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具体报名流程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5)。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无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只需于2016年9月6日10:00至9月9日17:00期间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无法打印。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于2016年9月1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设结构、建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测绘、岩土、预决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施工等12个专业进行考试。
2.路桥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内容以《路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设路桥1个专业进行考试。
3.铁道交通工程初、中级考试内容以《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设铁道交通电力系统自动化、铁道交通运输、铁道交通信号、地铁车辆、铁道工程等5个专业进行考试。
4.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内容以《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设标准化1个专业进行考试。
5.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内容以《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科目为《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设专利、商标、版权3个专业进行考试。
以上考试大纲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四、成绩公布
2016年9月23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笔试考务工作由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自2015年起,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公布,考试合格证号与准考证号一致,不再另行发放考试合格证。
(三)对考生服务系统有疑问的请向深圳市考试院咨询(电话88100099);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请查阅《2016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附件6),常见问题解答未涉及的政策请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电话:88121151)。
附件:1.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2. 路桥和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3. 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4. 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
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6.2016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关于深圳市2017年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7-06 [内容纠错]
深人社发〔2017〕7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关于路桥和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8〕52号)、《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深人发〔2008〕106号)、《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9〕8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深圳市2017年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笔试(以下称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在深单位缴交社保情况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相应学历、资历条件(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可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笔试。
(一)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知识产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笔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二)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笔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2.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6.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7.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8.博士研究生毕业。
(三)报考知识产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笔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8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4年以上;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4年以上;
6.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3年以上;
7.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相关3年以上;
8.博士研究生毕业。
(四)报考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笔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4年以上者;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3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年以上。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行确认和网上交费的方式,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完成,报名阶段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10时至8月16日17时(24小时开通)。2017年8月16日17时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报考人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本次考试报名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2.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三)注册及报名流程。
具体注册指南和报名流程见《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附件1)和《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2)。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无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只需于2017年9月6日10:00至9月8日17:00期间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无法打印。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于2017年9月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设结构、建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测绘、岩土、预决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施工等12个专业进行考试。
2.路桥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内容以《路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设路桥1个专业进行考试。
3.铁道交通工程初、中级考试内容以《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设铁道交通电力系统自动化、铁道交通运输、铁道交通信号、地铁车辆、铁道工程等5个专业进行考试。
4.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内容以《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设标准化1个专业进行考试。
5.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内容以《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科目为《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设专利、商标、版权3个专业进行考试。
以上考试大纲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成绩公布
2017年9月23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笔试考务工作由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公布,考试合格证号与准考证号一致,不再另行发放考试合格证。
(三)考试成绩3年有效。2017年参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报2017、2018、2019年深圳市开展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四)对考生服务系统有疑问的请向深圳市考试院咨询(电话:88100099);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请查阅《2017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未涉及的政策请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电话:88121151)。
附件:1. 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
2.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3.2017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