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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2017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答辩流程及须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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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答辩流程及须知
一、答辩范围
(一)所有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学科专业评审组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水平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须面试答辩。
二、答辩流程
(一)签到。申报人员携带身份证件按通知的时间抵达答辩现场,并签到。
(二)抽签。申报人员进入等候室,工作人员组织所有申报人员进行答辩顺序抽签,并告知答辩须知事项。
(三)等候。申报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放入抽签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序号、姓名,交由等候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工作人员按答辩顺序号,逐一引导申报人员进入答辩室等候区。 申报人员听工作人员指引,进入答辩室。
(四)答辩。答辩采用问答方式,申报人员回答时请阐述重点、言简意赅。答辩时间到,铃响后,不再答题。
(五)离场。申报人员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携带自己的抽签信封及里面的通讯工具,从指定出口离开。
三、答辩须知
(一)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提前一周左右预通知申报人员答辩日期,提前一天通知具体答辩时间、地点。以申报系统所填报手机号码作为通知联系号码,请注意确保申报系统所填报手机号码的通讯畅通。
(二)应参加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评审不予通过。未携带身份证件的申报人员不允许签到答辩。
(三)未按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通知时间到达错过答辩顺序抽签,但于所在学科组答辩结束前到达的,答辩顺序安排在参与抽签申报人员之后;所在学科组答辩结束后,仍未按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通知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四)申报人员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主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将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一经发现,相关情形将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提交学科组或评委会进行处理。
(五)答辩由评委主导。答辩题包括抽签出题和评委随机出题两种形式,具体答辩题形式和内容由评委确定。答辩过程中,评委有权随时就相关问题进行追问。
(六)答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和内容,答辩情况仅作为评委投票的参考依据。评审结果以评委投票结果为准。